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土木系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土公字第011號
主旨:本系111-1博士生資格考事宜。
依據:依土木工程系土木工程科技博士班研究生修業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對象:本系修滿規定課程學分之博士生。
二、申請:自即日起至10月25日(二)止向系辦公室申請。
三、考科:請由修過課程中自選三科(3學分/科 (含)以上),並經指導教授同意,且檢附歷年成績單供查核。
四、考試時間預計於111年11月23日(三)舉行。
五、申請表如(附件)請至系網下載。
土木工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