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先修生申請(05/01-05/31)

主 旨:申請通知--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碩士學位課程先修申請及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學生碩士學位課程先修辦法辦理。 二、 大學部學生入學後,四年制及二年制學生得分別於三年級下學期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或四年級上學期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向各系所提出碩士班先修生(以下簡稱先修生)資格申請,各系所應於學生申請該學期之七月三十一日或一月三十一日前完成審查,由教務處辦理公告。各系所得視實際情況需要決定是否招收先修生, 先修生申請資格、錄取名額、標準及程序由各系所自訂,並提教務處備查。 三、 114-1學期碩士班先修生申請期限自114年5月1日上午9:00起至114年5月31日下午5:00止,碩士班先修生自111-1學期起採網路申請(路徑:https://ws3.nkust.edu.tw/BaMaApply)為避免網路壅塞影響資料上傳,請提早申請,操作手冊如附件1。 【除網路申請外,請下載紙本申請表,並備註指導老師名子繳交至系辦,以利彙整資料,謝謝】 四、 碩士班先修生申請時間結束後,學生端僅開放補件功能(詳附件1操作手冊),各系(所、科、學位學程)如須學生補件,可透過系統補件功能通知學生,並依指定限期完成補件。 五、 先修生限申請單一系所碩士班,違反者取消錄取資格。錄取之學生,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先修生資格。先修生得依規定選修碩士班課程並免繳學分費,但110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進 修部學生仍需以大學部學分費計算繳交學分費。 六、 學生取得先修生資格後,須於本校學則規定之修業期限屆滿前(不含延長修業年限)取得學士學位,並於畢業當學年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或碩士班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如未符合前述規定者,不具先修生資格。 七、 先修生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後,於本校大學期間所選修之碩士班課程,其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可申請抵免,至多可抵免三分之二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不含論文學分),但碩士班課程若巳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八、 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各校區各系所碩士班先修生錄取名額、申請資格、標準及程序如附件2。  

113學年度實務專題發表會定稿繳交暨口頭報告時程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土木系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04月17日 發文字號:土公字第0026號 主旨:113學年度實務專題發表會定稿繳交暨口頭報告時程。 說明: 參加人員:本系大學部大三及五專部專四學生。 定稿檔案繳交時間:114年04月30日(週三)17:00前請將以下資料繳交至系辦。專題海報及研究成果報告書格式,請務必依照系辦規定。(各項檔案名稱請務必依照範例撰寫) 附件一:專題海報PDF及PPT電子檔(海報大小請設定為直向、59.4*84)。 附件二:11頁以內之研究成果報告書WORD及PDF電子檔,依全國技專校院專題競賽之格式撰寫。 請參考附件三~五(初審評分暨審查意見表),進行專題定稿修正。 檔名請依規定撰寫,資料夾檔名:組別_學號姓名(請依學號順序排列,如A01_A123456101陳OO、A123456103林OO、A123456115張OO);文件檔名:論文題目-成果報告書/海報。 專題發表時間:114年05月17日(週六)08:00開始。(每位同學皆須參加) 發表形式:專題發表會以口頭報告方式進行,海報為輔助。發表會當日邀請二位評審委員,學生以簡報形式發表(簡報檔呈現專題內容)後,由評委提問並評分。每組上台報告8分鐘,評審委員講評2分鐘,現場張貼各組海報供評審參考提問。 發表會當日口頭報告簡報檔,請於05月14日(週三)17:00前繳交至系辦,格式頁數不限。未繳交者,請自行於發表會當日攜帶檔案至會場。 發表會詳細流程,爾後再行公告系網。 土木工程系  

請於114年04月16日(三)17:00前繳交「114學年度實務專題」製作分組表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土木系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03月14日 發文字號:土公字第0021號 主旨:「114學年度實務專題」製作分組表,請於114年04月16日(三)17:00前繳交至系辦。 說明: 實務專題課程為本系大學部三年級與五專部四年級必修課程。 請現在大二/專三學生自行分組,每組人數以2至5人為限,須經指導老師同意。每位老師指導學生上限為大學部12名;五專部5名。 114年04月16日(三)17:00前,請各組將「114學年度實務專題」製作分組表紙本繳交至系辦。 專題製作分組表請自行下載附件。專題領域請指導老師勾選;題目名稱、內容摘要若未定可留白;分組表紙本須請指導老師簽名。 如欲重修實務專題課程者,亦請依上述規定辦理。 土木工程系

最新消息

10月14日(三)為本系115-1週會,請全體四技部二年級學生務必出席。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土木系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0月07日 發文字號:土公字第013號 主    旨:為辦理115學年度第一學期週會,請日間部四土二甲、四土二乙全體同學務必出席。 說    明: 依校排定各系週會表單辦理。 日期:115年10月14日(三)13:30 地點:土一館七樓土702會議室。 請四土二甲、四土二乙同學準時入席。 入場請攜帶學生證以利刷卡點名。 會場內請勿喧嘩,並禁示穿著拖鞋入場。 土木工程系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 徵聘專任助理教授以上三名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 徵聘專任助理教授以上三名     一、申請資格:須具土木、營建背景,應徵時已取得博士學位,外語(英/日語等)流利,具國際、產業界實務經驗及跨領域研究者尤佳,歡迎外籍人士應徵。     二、徵聘名額: (一)、結構工程1名(得擇優備取至多2名):鋼筋混凝土設計、鋼結構設計、或橋梁設計為主要專長且可開設全英語授課者,具跨領域研究能力尤佳。 (二)、工程材料1名(得擇優備取至多2名):土木工程材料主要專長且可開設全英語授課者,具工程規劃設計風險評估及施工安全等跨領域研究能力尤佳。 (三)、營建資訊科技1名(得擇優備取至多2名):具有營建自動化、營建機器人、IoT技術、營建管理、BIM專案執行、永續與防災等專長且可開設全英語授課者,具跨領域研究能力尤佳。 三、起聘日期:116年08月01日起。 四、申請文件及方式: (一)、檢附大學(含)以上學經歷證件影本,最高學歷如為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入出境記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及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學位證件與成績單(如該學制無修習課程無成績單者,請檢附學校開立之正式修業證明文件)。 (二)、詳細學經歷、自傳(附照片)。 (三)、博、碩士、大學成績單及博、碩士論文摘要。 (四)、可授課科目名稱及其課程綱要內容。 1、結構工程:可教授[結構學]、[鋼筋混凝土]及[鋼結構設計]等課程者。面試試教課程以上述三門課為限,由應徵者擇一試教,對象以四技學生為主(以最後面試通知為準)。 2、工程材料:可教授[工程力學]、[材料試驗]及[工程材料]等課程者。面試試教課程以上述三門課為限,由應徵者擇一試教,對象以四技學生為主(以最後面試通知為準)。 3、營建資訊科技:可教授[工程經濟]、[施工圖]及[營建管理]等課程者。面試試教課程以上述三門課為限,由應徵者擇一試教,對象以四技學生為主(以最後面試通知為準)。 (五)、推薦函二封。 (六)、研究成果目錄。 1、請依期刊、會議論文、著作、專利與研究報告順序列出(請註明SCI或SSCI)。 2、曾主持或實際參與之研究計畫及經費(請提供證明)。    (七)、研究專長及未來三年預計研究方向,並請說明如何搭配本系既有師資與研究。 (八)、依據本校專任教師聘任辦法,應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證明。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104年1月16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以專任職務為原則,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採計,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 (九)、本校工學院新聘教師點數核算表。       (請將電子檔另寄予scoffice01@nkust.edu.tw檔名為姓名) (十)、檢附「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五、截止日期:116年02月19日。(郵戳為憑) 六、預計面試及試教時間:暫訂於116年03月18日(四)。 七、新聘專任教師之資格亦須符合本系「新聘專任教師資格審查要點」及本校相關規定。詳如本系網站公告。 八、徵選方式:初審符合者將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函覆退件。 九、來函請以掛號寄至: 【 80778 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收 (封面請註明「應徵土木系專任教師」) 聯絡人:(07)3814-526轉15205 林小姐 FAX:(07)3831371  E-mail:scoffice01@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