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期實習」申請至113年10月24日(四)17:00截止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土木系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09日 發文字號:土公字第009號 主旨:即日起開放113學年度第2學期本系學生職場實習申請,請欲修讀《學期實習》者,於113年10月24日(四)17:00前至系辦登記並繳交資料。 說明: 一、以本系大學部大四及五專部專五學生提出申請為主,請欲申請同學務必於113年10月24日(四)17:00前至系辦登記並繳交資料。請同學留意繳件期限,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學期實習」繳交資料如下: 學生校外實習家長同意書。(如附件1) 實習履歷表,含歷年成績單及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證照、語文能力證明等。(自行尋找實習機構者無需繳交)(如附件2) 自行尋找實習機構者,須繳交「校外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與評估表」(實習機構評估須由實習輔導老師填寫)。(如附件3) 三、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期實習」廠商職缺及名額需求,請參閱以下連結(須登入學校帳號)。系辦不定期增列實習機構與名額,請同學留意系網公告。 四、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期實習」為9學分選修課,學生必須校外實習滿720小時(18週)。 土木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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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實務專題發表會初稿繳交時程

參加人員:本系四技大三及五專專四學生。 發表時間:114年5月17日(週六)08:00開始。 發表形式:專題發表會以口頭報告方式進行,海報為輔助。發表會當日邀請三位評審委員,同學進行簡報後,由評委提問並評分。 初審報告繳交時間:114年(週三)17:00前請將以下資料繳交至系辦。 附件一:專題海報PPT及PDF電子檔(海報大小請設定為直向、59.4*84)。 附件二:11頁以內之研究成果報告書WORD及PDF電子檔,以研討會格式撰寫。 附件三:專題製作分組表紙本(依學號排序、指導老師須簽名)。初審報告由系上統一裝訂成冊交由評審委員進行第一次書審,預計4月中公告初審結果,作品尚未完成者請持續製作,後續會再公告第二次定稿檔案繳交時間。 檔名請依規定撰寫(如附件四),資料夾檔名:學號+姓名;文件檔名:論文題目-成果報告書/海報。 海報內容固定分八個部分(如附件一_海報範例),分為核心一到八,每部分以各核心為主,可以佐以另一核心為輔,並訂定每部分核心能力之百分比。另須敘述其使用到之相關課程(參考核心能力對應課程如附件五/六)。各核心能力的輔助項目請按各組題目自行調整搭配,請勿沿用範例內容。 海報排列順序請依核心一到八排列,請勿依前言-文獻回顧之順序排列。 海報區分八個區塊,每核心為主(>50%)僅占一區塊,並且每個核心能力皆須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