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土木系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1月31日
發文字號:土公字第018號
主旨:111-2生活助學金將於112年2月1日起開始申請。
說明:
一、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本校正式學籍者。
(2)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六十分以上(含)。
二、申請程序:
(1)學校首頁→校務系統(學生以學號)→學務資訊系統→點選生活助學金申請→登入基本資料、上傳申請資料→確定送出。
(2)111-1成績單。
(3)存摺封面影本。
(4)薪資所得證明、財產清單、家庭概況說明。
(5)每月需填寫生活助學金服務學習紀錄表由系上考核並存查。
三、前期表現情形亦列入評比,本次入選之學生,若於學期期間表現不佳者,系主任、督導助教有權取消助學金資格。
四、收件截止日:112年2月28日(二)。
土木工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