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工程2024獎學金

大陸工程
2024年度新秀獎學金申請辦法

  1. 目的:大陸工程公司為培育土木、建築、營建、職安、機電等工程領域專業人才,獎勵優秀學子敦品勵學且於畢業後至本公司服務,特設此獎學金辦法。
  2. 獎學金名額暨核發對象:大學、碩士生全職在學學生合計15名。
  3. 時間與流程:
    • 申請起訖日期:2024年9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止。
    • 篩選與面試 : 2024年 10月16日到2024年11月30日。
    • 公布結果 : 2024年12月初。
  4. 申請資格:
    • 對象:土木、建築、營建、職安、機電相關系所,目前為大學三、四年級及研究所碩士班在學學生。
    • 在學成績:前一學年總學業成績為全系前25%或平均成績達75分以上。
    • 有志於畢業後至大陸工程任職,且未受領其他公司有約定附帶服務義務之獎學金者。
  5. 獎學金發放方式:每學期頒發獎學金新台幣50,000元,以發放3個學期為限。獲獎後,於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頒發。
     
  6. 受獎者之權利義務:
    • 受獎者一經核定獲獎,即成為大陸工程當然校園大使,將協助大陸工程推展校園活動,如校園招募博覽會、校園演講、企業暨工地參訪。
    • 於受獎期間,參與大陸工程指定之內部活動,參與活動之交通費用由大陸工程支付。
    • 大陸工程將優先提供受獎者實習機會,實習薪資另計。
    • 受獎者須於畢業或役畢後1個月內,至大陸工程任職服務。如有特殊情況需延後任職,應述明具體事由,由大陸工程斟酌個案狀況議定。
    • 凡受領1學期獎學金者,畢業後須任職服務滿6個月,而後每增領1學期獎學金,則延長服務期限6個月,以此類推。薪資依公司新進人員核薪標準敘薪。
  7. 獎學金之追償:
    • 經核定之受獎者,如有下列情事者,獎學金即停止發給,並追償已領取之獎學金:
      • 中途休/退學。但係因健康、家庭等非自願性因素需暫時休學者,得向大陸工程提出保留之申請,由大陸工程斟酌個案狀況議定。
      • 涉及任何侵犯智慧財產權情節重大者。
      • 申請資料造假不實。
      • 違反校規遭記過處分者。
      • 違反刑法經判刑確定者。
      • 同時領取其他具服務義務之獎學金或負有服務義務者。
      • 畢業(或役畢)後1個月內未至大陸工程任職,或服務義務期限未滿即辭職者。服務義務期限未滿即辭職者,依期限未滿之每期(6個月)比例追償獎學金。
    • 受獎者如有下列情事,得免償獎學金:
      • 因意外事故、疾病導致傷亡、肢體受損或心神異常之狀態,經醫生判定無法勝任本公司工作者,免追償已領取之獎學金。
      • 本公司無人力需求時,得於畢業(役畢)前1個月通知受獎人,免除其服務義務。
  8. 申請文件:
    • 申請表乙份。
    • 中文自傳及學習生涯規劃(電子檔)。
    • 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在學期間成績單(檢附排名)。
    •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專業報告、期刊論文、研究成果、相關證照、英文成績證明或證書、英文版自傳及學習生涯規劃、實習或工作經驗證明)
    • 教師推薦信函一封。
  9. 申請方式:填寫完成所有申請文件,以電郵傳送至hrecruit@continental-engineering.com,標題請註明「大陸工程新秀獎學金申請:大學/科系/姓名」,並於截止日前送達。若有任何申請問題,請以電郵或來電與大陸工程人才招募組02-3701-3206葉小姐/02-3701-3203邱先生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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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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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系中英文系所名稱

    土木工程系 Department of Civil Engineering   土木工程系碩士班 Master of Science, Department of Civil Engineering   土木工程系土木工程科技博士班  Ph.D. Program in Civil Engineering   土木工程系土木工程與防災科技碩士在職專班 Master of Engineering Program in Civil Engineering and Disaster Mitigation   註:學位考試相關辦法、流程及表單請參閱本校教務處研究生學位考試專區。     https://acad.nkust.edu.tw/p/412-1004-2503.php?Lang=zh-tw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徵才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函 受文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南新工人字第1155005050A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附件1-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約用甄試簡章、附件2-約用人員具結書) 主旨:檢送本分局「進用約用人員甄試簡章」1份,請查照並鼓勵學生踴躍報名。 說明: 一、為推動本分局各項公路新建工程,亟需具備土木工程等相關專業背景之人才加入,共同提升公共工程品質與建設效 能,特函請貴校協助轉知旨揭甄選公告,並協助媒合有意從事公部門工程建設工作之應屆畢業生及校友踴躍報考。 二、檢附上開本分局旨揭甄選簡章(含相關職缺資訊)1份(詳如附件),請貴校惠予公告於校內就業輔導與實習相關網站 、系所佈告欄,以廣招徠。 三、倘對本甄選事宜有相關疑義,請洽本分局人事室,電話:(05)362-8111 分機256賴小姐。 四、本次報名請於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查詢各職缺相關資訊並完成報名,本分局約用職缺將不定期刊登於該徵才系統。